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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人才落户的具体政策可能会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有所变动,以下是一些通常情况下可以办理丽水人才落户的人群:
1. "高层次人才":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高层次人才,如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
2. "紧缺人才":根据丽水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紧缺人才给予落户政策支持,如医疗卫生、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领域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3. "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4. "本科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员。
5. "硕士研究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6. "博士研究生":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7. "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并回国的人员。
8. "投资创业者":在丽水市投资创业并达到一定条件的人员。
9. "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丽水市的实际情况,可能还会有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人才落户。
具体申请条件和流程,建议咨询当地公安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以下是一般流程:
- 准备相关材料: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 提交申请:到当地公安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落户申请。
- 审核批准: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给予批准。
- 办理落户手续:领取户口举报 -
人才落户条件
1、在城镇有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满半年,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初级技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各类人员,可以凭学历证明、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者职业资格证书,向就业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提出户口迁移申请。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按规定申请随同登记常住户口。
2、具有特别突出专业技术、技能或者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别需要的特殊人才(指《丽水市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六类人才),可以在城镇申请登记为常住户口,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按规定申请随同登记常住户口。
材料:
(一)学历、职称、突出专业技术、技能等特殊人才落户:
1、户口簿;
2、婚姻情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民事裁判文书;
3、申请人在本区无房证明;
4、居住证(或者现居住地近期连续居住满3年证明);
5、合法稳定就业凭证。
(二)突出贡献人员落户:
1、户口簿;
2、婚姻情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民事裁判文书和生效证明书);
3、申请人在本区无房证明;
4、获得地及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三)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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