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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民朋友们,好消息!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简化办事流程,现在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轻松办理身份证异地业务,享受更加便捷的服务:
1. "线上办理": - 您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进行线上申请。 - 注册并登录后,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必要的证明材料。 - 系统审核通过后,您可以选择邮寄到家或到指定地点领取。
2. "线下办理": - 您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公安局户籍窗口申请。 - 工作人员将审核您的材料,符合条件的将为您办理身份证异地业务。
所需材料可能包括: - 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居住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1. 准备好所需材料。 2. 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 3.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4. 审核通过后,按照指示领取新身份证。
这项便民措施的实施,大大方便了丽水市民,让异地办理身份证不再成为难题。请大家积极利用这些便捷服务,享受更加高效、贴心的政务服务。举报 -
可以异地补办身份证,首次办理不能异地。
办理材料:
居民身份证(已关联电子证照,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办理流程:
1、办证申请。申请人提出办证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采集信息。申请人身份信息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申请人的人像和指纹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证受理登记表,发往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
3、缴纳工本费。按照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证件领取。公安机关完成制证并发放至各办证受理点。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办理费用:
有效期满换领为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为每证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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