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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作为中国浙江省的一个地级市,为了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创业,出台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以下是一览表,供有志于在丽水市创业的毕业生参考:
### 丽水市毕业生创业补贴政策一览
#### 1. 创业启动资金补贴 - "对象":首次在丽水市创业的毕业生。 - "标准":根据创业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给予一定额度的启动资金补贴。 - "申请条件":毕业5年内,具有丽水市户籍或在学校期间在丽水市就读。
#### 2. 场地租赁补贴 - "对象":在丽水市租赁经营场所的毕业生创业者。 - "标准":按照实际租金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 "申请条件":租赁期限在1年以上,租赁场所用于创业经营。
#### 3. 创业培训补贴 - "对象":参加丽水市组织的创业培训的毕业生。 - "标准":按照培训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 "申请条件":毕业5年内,有创业意愿或正在创业的毕业生。
#### 4.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 "对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创业者。 - "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的一定比例给予贴息。 - "申请条件":毕业5年内,有稳定收入来源,信用良好。
#### 5.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对象":通过举报 -
丽水毕业生创业可享受补贴政策如下:
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初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1万元
咨询电话:0578-2122364(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处)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补贴对象:初次创业的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贷款及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咨询电话:0578-2122364(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处)
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5000元
咨询电话:0578-2122364(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处)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补贴对象: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入驻经认定创业园创业的,每年给予不超过5000元补贴;未入驻经认定创业园创业的,每年给予不超过3000元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咨询电话:0578-2122364(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处)
创办养老、家政、现代农业企业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咨询电话:0578-2122364(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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