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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经开区外来务工人员购房补贴申请指南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符合丽水经开区产业发展需求,在经开区企业就业满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2. 在丽水经开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商品住房; 3. 家庭经济条件良好,无房户或现有住房面积低于当地规定的标准。
二、申请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2. 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就业证明; 3. 申请人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 4. 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 5. 申请人无房证明或现有住房面积证明; 6.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信用报告; 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 2. 企业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及申请材料报送至经开区相关部门; 3. 经开区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公示; 4. 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可领取购房补贴。
四、补贴标准
根据丽水经开区相关政策,外来务工人员购房补贴标准如下:
1. 购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补贴金额为购房款的10%; 2. 购房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上的,补贴金额为购房款的5%。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申请购房补贴时,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举报 -
丽水经开区外来务工人员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1.在经开区购买商品住宅期房并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填报购房补贴申请表房开公司进行资格初审开发区建设局审核“一人一档”资料归档。
2.资格审核通过且完成网签备案,经开区各房开企业凭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表于当年度11月份一次性上报开发区建设局,开发区建设局统一将补贴发放至购房申请人账户。
所需资料:
1.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购房补贴申请表;
2.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证明材料:
3.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扫描件(复印件 );
4.在经开区工作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及其他用工形式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近期在丽水市连续缴纳三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自主创业的需提供:申请人须为企业法人,提供创业实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创业实体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6.提供丽水市不动产中心、莲都区分中心或开发区分中心不动产登记查询表(夫妻双方均需提供);
7.其它需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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