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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招聘各学科教师。
2.招聘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丽水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教师招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
4.体检: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5.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
6.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7.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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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丽人社〔2011〕13号)精神,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2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本次丽水市教育局直属5所学校招聘教师32名,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习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3.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免费师范生(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习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4.户籍、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35周岁(1977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以下。
3.本科学历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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