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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于今年5月20日正式施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切实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全市检察机关于9月份部署开展了“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主题月活动,以“检察蓝”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创新活动形式,开展“六个一”活动(即一次专题学习、一次走进检察、一场座谈会议、一场专题讲座、一次普法宣讲、一份宣传手册),民营企业家走进市检察院参观普法基地和数字检察基地,与企业家代表面对面座谈交流。同时,检察官就《民营经济促进法》开展专题讲座,引导民营企业诚信守法合规经营。此外还制作了《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宣传手册并入企宣传,针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需求、法律风险等“对症下药”开展普法。

莲都区人民检察院“企航”法治服务宣讲团走进企业一线,以“新法护航企业扬帆、共促民营经济发展”为主题,通过 “一部法律、两个亮点、三个案例”,为相关从业人员划出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同时向企业发放宣传册、风险提示指南等。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结合不起诉公开宣告活动,向参会的10余名企业代表发放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书,并围绕重点领域和企业法治需求进行入企“法治问诊”活动,助力民营企业家增强法治观念、规范经营行为。

青田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公开听证会,从法律适用、社会影响、企业发展等多个角度,向企业家深入阐述《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精神和相关法条,提醒民营企业要尊法守法。

云和县人民检察院精准锚定全县木制玩具、阀门两大产业集群,采用“小分队普法+恳谈”的组合形式,累计覆盖企业超50家,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形成“需求精准对接、问题现场响应、服务长效跟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县工商联、企业代表以及律师代表参加专题宣传活动,并以“依法保障民营经济,拥抱共同发展”为主题,深入解读检察机关在保护企业权益、优化投融资环境等方面的新举措,明确检察机关为企服务的具体行动。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深入县城各废品收购站及二手电动车、摩托车回收车行开展“反收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此次宣传结合身边的真实案例,劝导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要依法经营,杜绝收购来路不明的物品,做好废品收购登记工作。

松阳县人民检察院县经开区管委会、县工商联及多家企业代表参加座谈会,共话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新路径。会上介绍了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方面的积极举措,如制发检察建议、举办检察开放日、送法进企业等。

景宁县人民检察院与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县司法局联合开展“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月”活动,共70余家企业参加。本次活动了省经信厅专家、浙江工商大学教授,分别就《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民营经济促进法》主题月活动成果,建立健全服务民营经济长效机制,以精准司法保障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筑牢法治根基,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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